| 淮上区商务局“家电下乡”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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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26 16:59 文章来源:淮上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和市领导的指导,我区认真做好家电乡下工作,现将家电乡下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细则 家电下乡是针对农村消费者定向研发、生产、销售指定家电产品,由政府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资金补贴的农村家电推进工程。以政府加强引导、企业承办实施、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受益为基本方针,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分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简便、各方监督实施的工作机制,努力扩大农村消费,建立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 商务部、财政部根据农民消费特点,招标确定有关企业生产的具体规格和型号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作为家电下乡产品。我市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并且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这次家电乡下实施时间为期4年,对于其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经向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成为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可携带必要手续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二、组织实施,加强宣传 (1)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成立由财政、商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实施工作要抓细抓实,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要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并督促将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农民手中。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及时受理农民及企业投诉,及时改进工作,严肃查处发现的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是一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好需要调动农民积极性,首先要做到让农民家喻户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因此宣传工作是家电下乡的重要环节。并且家电乡下网点也要做好宣传工作,自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横幅及表明家电乡下产品价格标识牌,公开化、公平化、透明化,试农民放心买、放心用。 (3)受理网点备案。我区商务部门严格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对申请的网点进行认真审核,材料齐全及符合要求的企业通过审核,及时完成网点备案工作,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绝不以备案为条件向企业收费,并且对同一网点不予重复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