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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淮上区家电下乡工作方案的报告
2009-02-27 09:06  文章来源:淮上区政府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淮政〔2009〕24号


关于上报淮上区家电下乡工作方案的报告

市政府: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市政府要求,现将《淮上区家电下乡工作方案》上报,请审阅。


淮上区 “家电下乡”工作方案

为加快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08〕70号)精神和《蚌埠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加强引导、企业承办实施、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受益为基本方针,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分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简便、各方监督实施的工作机制,努力扩大农村消费,建立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在全区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资金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每户限购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和洗衣机4类产品各1台(部)。
(二)补贴产品种类及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今后,将根据农民需求情况,对家电下乡产品进行适当补充和调整。
(三)方案起止时间。自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为期4年。
三、工作实施程序
(一)指定销售网点。淮上区每一网点必须在我区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成为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
(二)销售网点要求。要备足中标产品货源,方便农民及时购买;要严把产品准入关,杜绝假冒伪劣、要严格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产品的市场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 。同时要做好销售服务和登记,要为补贴类产品购买人准确开填税务发票并提交随机标识卡。开填发票可以一人(一户)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户)共用一张发票。发票除完整清晰填写品名、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等外,还须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品标识卡号码(一票多品均须填写)。各销售网点在产品销售的同时必须按照要求做好销售信息的登记工作,并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三)购买和申领补贴。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并提供如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在载明商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购买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4、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或购买人家庭的“一卡通”银行专用存折,没有账户的应及时到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四、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经发局局长王书华任组长,财政局局长沈明仕、经发局副局长王朝东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发局,王朝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区经发局工作任务。一是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依据国家和省财政厅、商务厅的公告,受理中标企业在本区的销售网点备案,并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网点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向企业说明情况并予以删除。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及时将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流程及网点等政策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同时防止虚假宣传,以免误导消费者。三是认真履行监管职能。要联合财政、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销售企业产品质量、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发现有不能保持网点建设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坑农害农、骗取补贴资金等重大问题的,要立即上报区政府和市财政局、商务局,并采取相应整治措施。
(二)区财政局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对乡镇财政所补贴审核认定工作的指导,对经财政所审核无误的及时兑付补贴资金。二是安排落实全区家电下乡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三是乡镇财政所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和《蚌埠市市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负责申报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后,在购买人提出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到购买人或购买人家庭的“一卡通”银行专用存折上。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开展工作。加强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我区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二)搞好宣传培训。区经发局、财政局要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服务人员的培训动员工作,使大家熟悉工作流程、方法,确保熟练开展工作;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及时公告,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
(三)及时上报信息。区经发局、财政局和各销售网点要认真学习家电下乡有关政策规定,正确操作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要定期对口按时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立即上报。
(四)保障补贴兑现。区财政局要加强资金调度,与相关金融机构衔接、协调兑付工作,保证补贴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区经发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销售企业运作的管理、检查、督促,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淮上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淮上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书华 (区政府副区长、区经发局局长)
副组长: 沈明仕 (区财政局局长)
王朝东 (区经发局副局长)
成 员: 刘胜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 杰 (区财政局副局长)
丁 东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军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王培山 (区国税分局副局长)
孟庆萱 (区地税分局副局长)
张跃江 (区质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发局,王朝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单梅、刘忠为办公室成员。



抄 送:市家电下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24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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